一、培养目标
该专业以政府行政事务、社会公共事务和企、事业单位的行政事务为研究对象,主要培养适应现代社会需要,掌握系统的行政管理以及其他管理的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较高的管理、经营策划、调研、沟通、组织声调能力的专门人才。
二、课程设置
专业代码:B030302 专业名称: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
主考学校:中山大学 开考方式:独立办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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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序号 |
课程代号 |
课程名称 |
类型 |
|
001 |
0004 |
毛泽东思想概论 |
必考 |
|
002 |
0005 |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
必考 |
|
003 |
0321 |
中国文化概论 |
必考 |
|
004 |
0316 |
西方政治制度 |
必考 |
|
005 |
0317 |
国家公务员制度 |
必考 |
|
006 |
0320 |
领导科学 |
必考 |
|
007 |
0024 |
普通逻辑 |
必考 |
|
008 |
0319 |
行政组织理论 |
必考 |
|
009 |
0318 |
公共政策 |
必考 |
|
010 |
0923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
必考 |
|
011 |
0322 |
中国行政史 |
必考 |
|
012 |
0315 |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
必考 |
|
013 |
0034 |
社会学概论 |
必考 |
|
014 |
8100 |
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
必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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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二)0015 |
0509 |
机关管理 |
选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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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
西方行政学说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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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4 |
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 |
|
201 |
0312 |
政治学概论 |
加考 |
|
202 |
0277 |
行政管理学 |
加考 |
|
203 |
0107 |
现代管理学 |
加考 |
|
204 |
0040 |
法学概论 |
加考 |
|
205 |
0341 |
公文写作与处理 |
加考 |
|
231 |
0152 |
组织行为学 |
加考 |
|
说明: 1、不考英语(二)者须选考《机关管理》、《西方行政学说史》、《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方可毕业,但不授予学位。 2、本专业仅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以上)毕业生报考。 3、行政管理、市政管理、机关管理及办公自动化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他专业专科(或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201到205五门课程,已取得相同名称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申请免考。 4、港澳考生不考001、002,但须加考231. 5、原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原代码622)调整为本专业。 |
| 专业代码:B030302 专业名称: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 |
| 主考学校:中山大学 开考方式:独立办班 |
| 类型序号 |
课程代号 |
课程名称 |
类型 |
| 1 |
0004 |
毛泽东思想概论 |
必考 |
| 2 |
0005 |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
必考 |
| 3 |
0015 |
英语(二) |
必考 |
| 4 |
0034 |
社会学概论 |
必考 |
| 5 |
0315 |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
必考 |
| 6 |
0316 |
西方政治制度 |
必考 |
| 7 |
0317 |
国家公务员制度 |
必考 |
| 8 |
0318 |
公共政策 |
必考 |
| 9 |
0319 |
行政组织理论 |
必考 |
| 10 |
0320 |
领导科学 |
必考 |
| 11 |
0923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
必考 |
| 12 |
6999 |
毕业论文 |
必考 |
| 101 |
0024 |
普通逻辑 |
必考 |
| 102 |
0067 |
财务管理学 |
必考 |
| 103 |
0144 |
企业管理概论 |
选考 |
| 104 |
0322 |
中国行政史 |
选考 |
| 105 |
0107 |
现代管理学 |
选考 |
| 106 |
0323 |
西方行政学说史 |
选考 |
| 107 |
0277 |
行政管理学 |
选考 |
| 108 |
0312 |
政治学概论 |
选考 |
| 109 |
0321 |
中国文化概论 |
选考 |
| 110 |
0040 |
法学概论 |
选考 |
| 111 |
0341 |
公文写作与处理 |
选考 |
| 231 |
0152 |
组织行为学 |
加考 |
毕业要求:不少于14门且不低于70学分。 课程设置:必考课12门60学分;选考课11门59学分;加考课1门5学分。 |
| 说明:1.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以上)毕业生报考。 |
| 2.选考课101至111中须选考不少于10学分。 |
| 3.不考英语(二)者须选考3门课程(不少于14学分)。 |
| 4.非政治学类专业专科(或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选考107和108两门课程。 |
| 5.考生在报考选考课程时,不得重复其专科毕业中已经考试通过的课程。 |
| 6.港澳考生可不考001、002,但须加考231. |
该专业调整前后的全部课程在2007年均安排考试。2008年7月前,考生既可按调整前的专业考试计划办理毕业,也可按调整后的专业考试计划办理毕业。2008年7月后,一律按调整后的专业考试计划办理毕业,此前取得的原专业课程合格成绩,可顶替调整后专业对应的课程成绩。
三、学历层次与毕业文凭
在行政管理专业专科毕业基础上继续学习,取得该专业本科段考试计划规定的笔试课程合格成绩及实践环节考核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由省考委颁发有中山大学副署的行政管理专业本科毕业文凭,国家承认其大学本科学历,享受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同等待遇。
符合有关学位条例规定的本科毕业生,由中山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非行政管理专业的专科毕业生报读本科层次,除需取得该专业本科阶段考试计划的笔试课程合格成绩及实践环节考核合格外,需按省自考办的规定加考专科段的有关专业课程。在其它专业专科段已修完,并取得合格成绩的有关行政管理专业加考的相同课程,可申请免考已修的本科段加考课程。
四、考试办法与教学形式
考试办法:每年一月和七月在深圳参加自学考试(独立办班)。
教学形式:在深圳岭东培训中心设面授点,围绕每学期开考课程组织面授。
五、报名条件
须获国民教育系列的大专及大专以上文凭或在读大专生,不受年龄、性别、户籍等限制,均可报考。
六、报名办法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缴交近期1寸蓝底半身彩照2张(同一底片);
3、到各报名点按规定填表、注册、交费;
4、考生预报名后,统一安排电子摄像。
七、学制及收费
1、学制:2年;
2、收费:学费4000元/年,教材资料费350元/年,建档管理费250元/年,加考课程(本科非对应专业)学费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