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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在职攻读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公共管理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简称MPA)是国际上通用的专业学位,是以公共管理学科及其他相关学科为基础的研究生教育项目,培养政府部门及非政府部门公共机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从2001年开始的MPA试点招生以来,MPA教育在我国高层次公共管理人才培训中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由国务院学位办[2005]3号文件批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作为开展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的单位之一,以中南地区经、法、管三大学科的雄厚师资为倚靠,以优越的办学条件为支撑,以精益求精的教学管理为保证,举全校之力,精心打造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PA的特色和品牌。
我教学点于2005年被批准成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PA中心广东教学点,目前已有二批学员以优异成绩顺利通过考试成为中南MPA的学生。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公共管理体系,建立和谐社会,培养更多更好的公共管理人才,我教学点拟于2006年继续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
一、MPA招生对象: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工龄三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历者。不招收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鼓励有不同学科背景的在职人员报考。
二、考试方式及考试科目:
全国联考方式;政治理论课(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行组织考试与复试同时进行,其余四门均参加全国联考)、英语、管理学、行政学、综合知识(语文40%、数学30%、逻辑30%)。
三、录取:
主要依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以及面试情况,并结合工作业绩和资历择优录取,自主录取合格考生。
四、学制及学位授予:
2年-4年,采用在职不脱产方式学习,集中学习和周末学习两种形式。对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按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规定,授予教育部承认并网上注册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五、学费:3.5万元。
六、培养方向:公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公共经济与管理、卫生事业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公共财政、教育经济与管理、公共安全等,还可根据人才培养单位需要,调整方向课程。
七、课程设置:课程按一级学科设置,课程结构分为核心课程、专业方向必修和选修课。(具体课程安排见附件)
八、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即日起我教学点开始接受报名,国家考试报名时间7月(请从国务院学位办网址获取:http://www.cdgdc.edu.cn),我教学点将在7月规定期间内,免费帮报考学员进行网上报名,并组织学员到现场进行现场摄像。
报名时请持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二吋免冠照片4张到我教学点,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
九、考试时间:10月。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老师、方老师 办公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华路26号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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