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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军2008年招收飞行学员工作启动
笔者从空军招飞局获悉,空军2008年招收飞行学员宣传动员和预选初检工作已在全国大陆除海南、西藏的29省、自治区、直辖市展开。空军招飞局局长隋国胜大校就空军2008年招收选拔飞行学员六个方面的政策调整做了介绍。 一是空军2008年只招收地方普通中学的应届理、文科毕业生。二是招收地方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的年龄仍为16至19岁。三是招收地方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文科生的数量不超过空军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总人数的20%。四是参加空军招飞的考生除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外,还要通过空军集中选拔录取阶段组织的文化二次选拔。文化二次选拔主要进行数学和外语(外语限考英、俄语)的测试。五是被空军录取后在空军航空大学未取得学籍、军籍前自动弃学者,要按协议书向空军缴纳招飞相关的费用。六是在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招收飞行学员主要是选拔理工类专业的学生。 在谈到空军2008年招收飞行学员六个政策方面调整的原因时,隋国胜局长说:空军招收的是在未来空中空间履行新使命的军事飞行人才,也是在为未来选拔空军各级领导干部。因此,选拔的飞行学员必须热爱飞行职业,具有献身精神,有强健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具备接受高等教育的较高文化基础和尽快掌握新武器装备的专业知识。 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局 李洪春 电话:1390109596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闵航路25号 邮政编码:100097
摘自:空军招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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