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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函件
点击:  更新日期:2007-10-11    
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函件


网考电函[2006]6号
统考成绩复核程序
  根据《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试点工作管理办法》和统考工作流程,各考区办统一负责辖区内笔试和机(网)考成绩的复核工作。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设立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费收费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4号)中关于“教育部在组织全国网络统考时,不应向考生收取免考审定费、成绩复核费”的规定,考生在要求成绩复核时不需缴纳复核费。统考成绩复核工作既要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又要考虑考区办复核工作的规范和可操作性。
   参考其它国家级考试的查卷做法,网考办经研究讨论,制定以下网络教育统考成绩复核程序和办法:
   1、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可于网考办公布统考成绩后10日 (或5月6日-10日)内提出成绩复核申请,过期不予受理。考生申请日期以申请信件发出日期(当地邮戳)为准。成绩复核只查卷面得分,不重新评卷。
   2、考生必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网络教育学院或广播电视大学、校外学习中心不能代替考生申请。考生可在中国远程教育网(网址:http://www.cde.edu.cn/)下载“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件1),由本人签字,并附上准考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后邮寄给所属校外学习中心
   3、校外学习中心审核汇总后于成绩公布后的17日内(或5月17日前)先将考生“成绩复核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寄考区办公室,同时将纸介的考生“成绩复核申请汇总表”盖章后,连同考生的申请表一起挂号邮寄考区办公室(以校外学习中心当地邮戳为准)。成绩复核不接收任何其它申请方式(如电话、电子邮件、短信、传真等)。网考办在公布成绩的同时公布各考区办的联系方式。
   4.参照国家信访条例,各考区办公室在接到校外学习中心汇总的复核申请后,在成绩公布后的40天内(或6月10日前) 予以书面答复,将复核结果(附件2、附件3)挂号邮寄回复校外学习中心,并将考生“成绩复核申请汇总表”(附件2)邮寄和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网考办。由网考办汇总全国成绩复核数据后统一回复各试点高校并在中国远程教育网上提供考生查询。
   5.校外学习中心必须在6月21日前将复核结果书面回复考生。

附件:
  
1、考生成绩复核申请表及填表须知
  2、考生成绩复核申请汇总表
  3、成绩复核情况答复

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3月20日
3月统考复核时间表

日 期

5月6-10日

5月11-17日

5月18日 - 6月10日

6月11-21日

操作方

考生申请

学习中心处理

考区办复核并回复

学习中心回复考生

时 间

5天

7天
(含3天路途)

25 天
(含7天路途)

11天
(含7天路途)

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函件


网考电函[2006]6号
统考成绩复核程序
  根据《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试点工作管理办法》和统考工作流程,各考区办统一负责辖区内笔试和机(网)考成绩的复核工作。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设立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费收费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4号)中关于“教育部在组织全国网络统考时,不应向考生收取免考审定费、成绩复核费”的规定,考生在要求成绩复核时不需缴纳复核费。统考成绩复核工作既要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又要考虑考区办复核工作的规范和可操作性。
   参考其它国家级考试的查卷做法,网考办经研究讨论,制定以下网络教育统考成绩复核程序和办法:
   1、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可于网考办公布统考成绩后10日 (或5月6日-10日)内提出成绩复核申请,过期不予受理。考生申请日期以申请信件发出日期(当地邮戳)为准。成绩复核只查卷面得分,不重新评卷。
   2、考生必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网络教育学院或广播电视大学、校外学习中心不能代替考生申请。考生可在中国远程教育网(网址:http://www.cde.edu.cn/)下载“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件1),由本人签字,并附上准考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后邮寄给所属校外学习中心
   3、校外学习中心审核汇总后于成绩公布后的17日内(或5月17日前)先将考生“成绩复核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寄考区办公室,同时将纸介的考生“成绩复核申请汇总表”盖章后,连同考生的申请表一起挂号邮寄考区办公室(以校外学习中心当地邮戳为准)。成绩复核不接收任何其它申请方式(如电话、电子邮件、短信、传真等)。网考办在公布成绩的同时公布各考区办的联系方式。
   4.参照国家信访条例,各考区办公室在接到校外学习中心汇总的复核申请后,在成绩公布后的40天内(或6月10日前) 予以书面答复,将复核结果(附件2、附件3)挂号邮寄回复校外学习中心,并将考生“成绩复核申请汇总表”(附件2)邮寄和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网考办。由网考办汇总全国成绩复核数据后统一回复各试点高校并在中国远程教育网上提供考生查询。
   5.校外学习中心必须在6月21日前将复核结果书面回复考生。

附件:
  
1、考生成绩复核申请表及填表须知
  2、考生成绩复核申请汇总表
  3、成绩复核情况答复

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3月20日
3月统考复核时间表

日 期

5月6-10日

5月11-17日

5月18日 - 6月10日

6月11-21日

操作方

考生申请

学习中心处理

考区办复核并回复

学习中心回复考生

时 间

5天

7天
(含3天路途)

25 天
(含7天路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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