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广东海洋大学简介:
广东海洋大学是广东省重点建设大学,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一九九七年合并改革以来,经过八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现已成为一所以海洋学科为特色,文、理、工、农、经、管、法、教、艺术等学科协调发展;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以应用学科见长,兼有理论学科的综合性大学。学校在办好普通高等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的同时,积极发展成人教育,形成了具有自己特色的本专科教育、职业教育、干部培训、岗位培训等成人教育体系。
经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广东海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批准,为满足佛山地区学员就读广东海洋大学,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在佛山开设教学点,现正面向社会招生。
二、招生专业:
| 院校代码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层次 |
入学考试科目 |
学制 |
教学形式 |
| 105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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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 |
高升专 |
语文、数学、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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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授 |
| 专升本 |
政治、英语、高数(二)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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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务 |
高升专 |
语文、数学、英语 |
三年 |
| 法学 |
专升本 |
政治、英语、民法 |
三年 |
| |
工商企业管理 |
高升专 |
语文、数学、英语 |
三年 |
| 工商管理 |
专升本 |
政治、英语、高数(二) |
三年 |
| |
汉语言文学 |
专升本 |
政治、英语、大学语文 |
三年 |
三、招生对象(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不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报考高中起点专科或高职(高专)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初中毕业生年满20周岁亦可报考)。报考专科起点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四、考试及录取:
考生必须参加每年10月举行的全国成人高考,在佛山地区考试;年满25周岁可降20分录取。
五、学习形式及师资:
录取后上课地点在佛山达德学校。业余学习三年,以周六、日或者节假日上课为主,晚班为辅。全部课程均由高校资深讲师、教授授课,保证教学质量。
六、毕业待遇:
学员修满学分,各科成绩考试合格,由广东海洋大学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教育专科、本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者可授予学士学位),教育部电子注册,上网可查询:www.chsi.com.cn。享受与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待遇。
七报名方法:
持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小一寸免冠彩照三张来校填表交费
九、报名时间:即日起接受报名,5月份辅导班开课。
特别提示:为了使学员能顺利通过成人高考,我校特举办成人高考考前辅导强化班,利用晚上时间上课。凡参加我校组织的考前辅导且第一志愿填报以上专业,我校负责跟踪录取,并代办报考(优先录取)。
| 班别 |
辅导课程 |
上课时间 |
收费 |
凡参加考前辅导班可优先录取,并代办成考报考手续。第一志愿报读我校以上专业,可免费参加冲刺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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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升本 |
政治、高数(二)、英语、大学语文 |
晚班:19:00-21:30 |
基础班 |
辅导费160元/科(含教材资料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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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升专 |
语文、数学、英语 |
基础班 |
辅导费160元/科(含教材资料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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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刺班 |
三科280元 (不含教材资料费) |
附:录取政策的优惠对象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省招生办审核批准后,可免试进入相应层次成人高等学校学习。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在出具省体育局人事部门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后,可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高中起点本专科学习。
3、报考成人高等学校高中起点本专科的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在出具经省体育局人事部门审核后的运动成绩证明后,录取时可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 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由招生学校审查录取。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招生学校审查录取(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
(1)获得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
5、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招生学校审查录取。
6、农、林、水利、地质、矿业、公安、监所、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等专业,在上线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